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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发布人:赵鹏  发布时间:2018-05-16   浏览次数:18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一、到实验室进行实验的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管理规定,必须按时到指定实验室做实验,不得迟到。

二、上实验课前,学生必须按照相关实验室的教学管理规定,对所做的实验进行充分预习,经指导教师考查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

三、学生应独立或者按小组分工完成实验准备工作。对有危险性的仪器设备,在启动设备之前,需经指导教师检查认可。

四、实验时,要严肃认真,正确操作,仔细观察,真实记录实验数据的结果。不许喧闹谈笑,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不动与实验无关的设备,不进入实验无关的场所。

五、实验中要注意安全,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定及有关操作规程。

六、仪器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时,应及时断电并报告指导教师。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相应的电源、气源等,并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要沉着冷静,不要惊慌失措。

七、实验中,如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应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凡属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的,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有关规定处置。

  八、实验做完后,需先经指导教师审查数据并签字,然后再将仪器设备按原样整理完毕,清理实验室。在得到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去。

  九、学生必须认真做好实验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给教师批阅。

哈尔滨工业大学实验室管理与教学条件保障处

二○一三年十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