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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赵鹏  发布时间:2021-01-08   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本学期以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和协作下,学校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实验室平稳运行,为教学、科研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2021年寒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校园的安全稳定,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及学校《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各有关单位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单位主管领导全面负责实验室安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具体责任人。

    二、规范管理,全面排查,规范假期实验室使用管理。

各有关单位需在前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再次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需提出具体整改建议,确保各类重点场所符合安全要求,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加强对实验室的安全监管。各有关单位要对水、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加热设备、大型仪器设备做好巡检,妥善管理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危险化学品,并按规定将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分类暂存。寒假期间不开放的实验室,要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加强假期值班巡查制度。寒假期间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状况,对重点要害部位应进行每日巡查,并填写检查、巡查记录,发现涉及实验室安全稳定工作的情况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三、加强教育,执行准入,落实实验室应急预案。

加强对实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防护,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认真做好人员进出登记工作。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如确实需要,须向本单位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假期间进行实验的实验室严禁无人值守,实验室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和在实验室居住,严禁实验期间擅离职守。假期尽量不开展高危实验,如必须安排,须进行完备的实验预判与安全防范工作。

各有关单位应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状况做好防范措施,做到人员、物资和预案的“三落实”,确保相关人员通讯畅通,时刻预防安全事故。如遇紧急状况,应及时报告所在单位、学校值班人员,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实验室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实验室安全人人有责,寒假期间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假期实验室使用管理,落实实验室应急预案,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打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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