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教学计划,任课教师应提前将课程名称、学时、授课班级、人数、预 计授课时间等及时通知大学生创新实验中心,大学生创新实验中心按照教学计划, 安排实验场地、准备相关实验仪器和设备,做好配套的实验前准备工作。
二、实验准备阶段若涉及预制构件等周期较长的实验材料,授课教师(或学科) 应提前一周将实验所需的材料制备完成,做好编号,按要求及时交给大学生创新实 验中心,以便做好实验准备工作。
三、任课教师必须配合大学生创新实验中心的统一管理工作、统一调动、统一 安排,并认真做好实验准备情况的前期检查及核实工作,按照教学计划在授课前一 天做好预备实验。
四、实验课授课教师应做好上课前的备课准备工作,须提前 15 分钟进入实验室, 不得迟到。
五、授课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认真讲解和指导学生实验,前期讲解的示范 动作必须规范化、清晰化;学生操作时应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的操作错误,注意实 验安全,防止公物遗失和破坏。
六、督促学生遵守大学生创新实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规操作者要及时 制止和批评教育,培养学生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
七、实验课授课期间,授课教师不得在实验室和楼道内吸烟、谈话等,不得做 与实验无关的事情,更不得无故离开授课工作岗位。
八、若实验课延时,实验教师必须坚持在场,只有学生全部离开实验室后,实 验教师方可离开。
九、对首次开设实验课的指导教师,要求必须有详细的备课教案,做好每个实 验的试讲、试做及记录,完成试作报告。
十、每次实验结束,应及时、如实填写实验室工作记录并认真批改实验报告。
十一、实验结束后,授课教师应指导和督促学生回收物品,整理仪器和设备, 打扫实验室卫生,关好门窗和电器等,确保实验室卫生和安全。
十二、大学生创新实验中心的教师应配合授课教师完成上课前的准备工作及实 验结束后的收尾工作,并做好仪器清点及安全验收工作。
十三、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要加强岗位责任制, 必须注意防尘、防潮、防震、防冻和防火。经常检查维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及时修复,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十四、实验室应建立安全值班制度,每次实验完毕或下班前,要做好整理工作,关闭电源和门窗。实验指导教师要配合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十五、对违反本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