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仪器设备是保证教学、科研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必须贯彻勤俭办学方针,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
二、实验仪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建立《仪器设备台帐》,并有相关保管、维护、使用记录,仪器设备应做到和保持帐、物、卡相符;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清点,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存放应做到整洁有序,便于检查使用。
三、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仪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仪器设备使用完毕,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关闭电源,恢复到使用前的状态和位置,按规定填写使用记录。
四、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严禁任意拆改,凡因教学、科研需要或原设备精度降低,经改装确能提高精度可改装他用,必须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五、大学生创新实验中心的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允许借给学院外任何单位使用,更不得借给私人及合作企业使用。实验室一般仪器设备的借用必须在不影响本中心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方能进行洽借,若属学院内实验室之间调配使用,须填写《土木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中心仪器设备借用登记表》,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办好手续,方可外借。对精贵、稀缺仪器原则上不予借用,特殊情况必须经院领导批准。借用人对所借用仪器设备的数量、借用前的仪器设备状态进行签字确认,并确认归还日期。仪器设备归还时由大学生创新实验中心教师进行状态确认,已损坏或丢失仪器设备(配件)须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进行赔偿。
六、大学生参与科技创新项目非常踊跃,参加人数众多,同时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校企联办全国性竞赛活动安排紧凑,因此当仪器设备发生冲突时,以大学生创新和全国性大赛为优先使用的原则。
七、仪器设备的使用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杜绝违章、盲目操作。严禁随意移动,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对重大事故要立即上报,及时解决。
八、凡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技术档案和制定操作规程,技术档案要认真填写,妥善保存。每次使用后须及时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九、使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先经过技术培训,并由专人进行指导,考核合格确认后,方可上机操作使用;
十、操作时如发现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已经损坏,应立即关闭设备开关,切断电源,停止现场操作活动,并立即向创新实验中心负责教师汇报;负责教师要做好登记和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请,进行相关处理及赔偿;
十一、实验结束后,负责实验的学生负责整理好仪器设备,由大学生创新实验中心教师负责检查和验收仪器设备有无损坏;如若已经损坏,负责实验的学生负责不告知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及赔偿;
十二、仪器设备确已丧失效能并无修复价值的按报废处理。使用单位组织技术鉴定,符合报废规定的填写“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由实验室与设备处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经鉴定后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