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验室开放时间
1.1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实验室全部开放,实验室在职人员及申请获准参加实验的相关人员可随时进入实验室工作。
1.2实验室在周一至周五正常开放,周末和节假日原则上不上班。如需在周末、节假日和晚上做实验,需提前提出申请,由实验室提前安排。
2 实验室工作人员办公制度
2.1实验室教师原则上可以不坐班,但因事外出时必须请假,出国(出境)学习、进修、参加会议等事项除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外,还需根据实验室的工作任务,经批准方可外出。
2.2实验室技术人员实行坐班制度,在上班时间应在实验室工作。
3 实验申请和实施流程
3.1对于需在本实验室做试验的人员,应至少提前1个月提交试验申请表、实验大纲和实验方案。收到实验申请表后,实验室对实验室方案进行审核,在7个工作日内安排初步试验时间。
3.2实验项目批准后,试验项目申请者与实验室签订试验服务合同。
3.3实验开始后,实验室负责对相关实验人员的培训,并按照实验大纲、实验方案以及实验服务合同进行实验。
3.4试验项目申请者按照合同要求进行付款。
3.5试验完成后,按照实验室的规定进行相关档案的整理工作,并最后归档。
4 实验室安全制度
4.1实验室主任为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实验室另指派一名工作人员担任安全员,具体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
4.2实验室内严禁烟火,实验管理人员每天下班、节假日前应检查室内有无火种,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和门窗。
4.3实验前应对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遵守防火规定和操作规程。
4.4实验室内物品应存放有序,禁止将汽油、油漆、香焦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实验室。
4.5工作人员应掌握必要的防火常识,定期检查并保管好消防器材,发现损坏和丢失及时报告。
4.6 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发现异常及隐患要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处理上报维修部门。
4.7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有人值班,下班时负责关掉各种开关,进行安全检查。
4.8非本实验室人员,禁止进入实验室内的电力和动力设备间。
4.9实验室内的风机、造波机和移动地板,除非得到本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允许,否则不允许非本实验室工作人员操作。非本实验室工作人员操作上述设备时,需至少有一名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
4.10风洞动力设备开动前,需提前5分钟按响电铃提前警示,在洞体内的人员在听到电铃时,需及时撤出风洞。动力设备操作人员应在检查并保证洞体内没有人员,洞体门窗均关闭并没有其他危险源的情况下,才能启动动力设备;动力设备在开启后,禁止开门进入洞体内。
4.11实验模型应在保证强度和安装牢固的情况下,方可开动动力设备。
4.12进入水槽平台进行试验模型和测试设备安装,应系好安全带,并穿上救生衣。
4.13对于违反实验室安全的人员,第一次将提出警告,第二次及以上违反安全守则,将罚款200-1000元。多次违反安全守则的人员,实验室有权停止其试验,所有损失和责任由试验项目人员自行承担。
4.14加强保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4.15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上报,配合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
5 实验室图书、资料和档案管理办法
5.1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和每个实验项目,都应建立相关档案资料。档案由专人负责,并每一年进行一次档案的清查和整理,清查结果报备实验室主任。
5.2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档案应包含其从论证、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护保养、修理、停机直至报废全过程的真实的技术资料。
5.3实验室试验仪器设备的档案,原则上应在档案室保留完整的原件。对于试验过程中需要使用的说明书和相关技术资料应使用复印件,实验完成后及时归还,丢失者照价赔偿。
5.4实验室仪器设备档案的归档内容主要为:
(1)可行性论证报告(包括论证会议文件、记录等);
(2)上级或领导的批件;
(3)订货合同;
(4)外运通知单、装箱单、运单等;
(5)开箱验收报告、记录、安装验收报告;
(6)进口仪器设备的来往公函、索赔文件及其结果;
(7)全套随机说明书和技术资料;
(8)设备培训光盘;
(9)仪器设备运行使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
(10)自制仪器设备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
(11)赠送仪器设备的函件和文件。
5.5试验项目的档案资料主要包括:
(1)试验申请表;
(2)试验大纲与实验方案;
(3)试验服务合同;
(4)试验使用仪器设备情况表;
(5)试验模型照片;
(6)试验过程中的视频录像;
(7)实验原始数据;
(8)本实验室内部项目和实验室承担的服务项目的实验报告;
(9)试验过程中形成的其他相关资料。
5.6对于实验室内部进行的相关实验,其实验数据的使用和发表,应征得实验室主任的同意。
5.7对于非本实验室直接承担的试验项目,其实验数据在未征得试验项目负责人的同意下,本实验室人员不允许使用。但本实验室保留所有试验项目相关试验名称、试验项目来源和试验图片的宣传使用的权利,对于保密项目除外。
6 实验室门禁系统管理办法
6.1为了保证实验室的安全,严格执行实验室钥匙的管理制度,实验室钥匙的发放由实验室统一管理。
6.2实验室工作人员分配给实验室进户门钥匙、各自办公室钥匙以及所负责的工作所涉及的钥匙各一把。
6.3实验室委派一人保留一套实验室全部钥匙,委派人应严格保障钥匙的安全,并严格执行钥匙的使用。
6.4实验室钥匙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毁,禁止私自配置钥匙,应向实验室申请挂失并办理补发手续;因挂失不及时,造成损失或安全责任的,由钥匙原持有人承担;
6.5实验室工作人员由于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实验室的,须将钥匙交回实验室。
6.6建立严格的实验室钥匙借用登记制度,借用钥匙要进行登记,用完后及时交回,不得私自转借他人。
7 实验室卫生管理制度
7.1实验室委派专人清扫卫生,并定期对卫生进行检查。
7.2禁止在实验室大厅内打闹、喧哗,禁止在实验室大厅内内会客、进餐,禁止将18以下人员带入实验室大厅内。
7.3维护实验室卫生,禁止在实验室大厅内吸烟。试验人员每天应在下班前对实验室地面进行整理,废弃物要扔到垃圾桶内并及时倒掉,保持实验室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