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公告  通知公告
实验室管理与教学条件保障处2018年工作要点 实验室处〔2018〕3号
发布人:赵鹏  发布时间:2018-04-26   浏览次数:17

2018年,按照学校和本科生院的总体部署,全力配合我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加强实验室建设,切实推进教学实验室本、研一体化进程。全力配合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深入院系调研,认真研究问题,促进实验教学质量提升。

二、加速以工程创新实践中心为代表的工程实践创新基地建设,高起点、大幅度加强设备更新与条件改造,以适应新经济、新业态形势下对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需求。

三、做好2018年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工作。成立我校教学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加强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保证实验室建设经费的有效执行。

四、推进实验室管理信息化建设。完成“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系统”、“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和“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等上线运行。

五、逐步推动教学实验室开放工作。以《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实验室处20181号)文件为依据,按照“分层开放,逐步实施”的原则,以学生为主体,以学生需求为出发点,各实验室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开放形式。

六、继续支持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校内培育工作,促进院系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的建设。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文件要求,校内遴选一批优秀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做好2018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认定工作。

七、继续开展教学实验室绩效考评工作,实现实验室建管并重的长效机制。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实验室绩效考评办法》,继续开展实验室绩效考评工作,全面总结成绩与不足,完善实验室体制与制度,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梳理实验队伍,加强队伍培训,实现实验室建管并重的长效机制。

八、按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做好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和考核工作。

九、全面启动教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文件精神,加强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增加广大师生安全意识。按照文件精神,逐步建立健全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安全运行机制、开展安全宣传、推行安全准入制度等工作。

十、开展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过程管理工作。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哈工大本2017172号)文件规定,规范实施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备案、购买、使用、存储的管理流程,检查并监督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实行各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全过程管理工作。

十一、解决部分教学实验室分散问题。结合学校优化房源配置的时机,协助解决我校部分实验室分散、多层多楼的问题,做好实验室场地的整合规划。

十二、继续做好全校363间多媒体教室的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工作,为广大教师提供优质的服务,切实保障教学的顺利进行。

十三、完善规章制度建设。认真梳理,查缺补漏,保障所有的项目执行都能够依规可循。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院

实验室管理与教学条件保障处

                                    201838